一、严禁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违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二、凡酗酒闹事、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者,由保卫科采取强制措施,保障安全。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三、严禁利用娱乐活动及其他手段进行聚众赌博、播放淫秽录像、传抄黄色刊物,一经发现,即严加查处,对当事人给予治安罚款。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学校学生禁止玩火、打鸟、攀折花草树木,不听从劝阻、损坏公物者,按有关规定处罚(学生则由家长承担)。
五、严禁在学校内任何场所大声喧哗,起哄,打唿哨,扰乱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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