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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法进校园,普法护成长
日期:2022-05-13 来源:学生科 谢林芳 关注:868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引导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5月13日下午,桃源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孙伟及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刘慧君等一行5人受党组书记、院长孙智勇同志所托来到桃源一中,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以讲座的形式展开,授课的刘慧君法官围绕“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未成年人犯罪所作的调整”和“预防青少年犯罪”这几个方面进行讲解,并结合真实典型案例帮助学生深刻感受青少年犯罪,引导学生积极思考。
        刘慧君先以提问的方式切入,帮助学生们辨析违法与犯罪的关系:违法行为比犯罪行为要轻;违法范围比犯罪范围更广;违法并非犯罪,但犯罪必然违法。接着刘慧君为学生们解读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未成年人犯罪及保护所作的调整: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明确规定监护、收养等人员性侵犯罪;将冒名顶替上大学行为认定为犯罪等。在此过程中,她结合了大量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帮助学生理解中国刑法体系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原因,在教室听电视讲座的学生们也深受触动。最后,刘慧君对于青少年如何远离危害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远离毒品。



        长期以来,桃源一中坚持与人民法院合作,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让每一个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提升了学生的法治素养,历届学生中无一人违法。此次“送法进校园”活动,不仅提高了桃源一中学生们对青少年犯罪相关法律知识的认识,还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学生的法治观念以及自我保护意识,为维护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秩序奠定了坚实基础。

初审:谢林芳
二审:彭迪斌
三审:黄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