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3月9日下午,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桃源一中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黄明中传达了市委书记罗毅君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分别向党委书记刘宏清和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何斌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刘宏清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郭鲲,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莫海龙出席会议。

市委第二巡察组联动巡察桃源县一中党委情况反馈会议召开
黄明中在反馈时指出,桃源一中党委坚持党建引领,将管党治党与教育教学有效融合,办学成效显著,办学质量在全省县域中学遥遥领先,获评湖南省办学经验推广单位。但按照“四个聚焦”的政治巡察标准衡量,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巡察整改不够彻底,部分问题仍然存在;二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差距;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深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廉政风险;四是党的建设抓得不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有关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市纪委监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黄明中传达市委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反馈巡察情况
黄明中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建议:一要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党的教育方针落地生根。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严格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聚焦主责主业,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牢固树立以师生为中心发展理念,坚持“五育并举”,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二要扛牢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校向纵深发展。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责任担当;重点防范特长生招生、后勤管理等关键领域廉洁风险;加强内控管理,提升资金使用分配、人员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精细化管理水平。三要提升党建质量,推动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走深走实。注重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注重人才培养,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健全人才激励机制;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建强基层党组织,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四要全面建章立制,抓实抓细巡察指出问题同类同改。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常态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同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既要整改具体问题,又要结合上轮巡察整改不彻底问题同类同改,更要举一反三系统整改,以巡察整改新成效开创学校事业发展新局面。
何斌强调,桃源一中作为全县教育事业的“窗口”和“龙头”,承载着万千家庭的期盼,肩负着培育时代新人、推动县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任,要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极端重要性,把落实整改作为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实的作风,迅速抓好整改,推动办学质量再上新台阶。一是务必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最严肃的政治任务。要深化思想认识,扛牢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主动推动落实,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向市委、县委和全县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答卷。二是务必坚持从严从实,以最坚决有力的举措抓好整改落实。要细化任务明责任,深挖根源找短板,常态长效固成果,完善制度机制,堵塞漏洞,防止问题反弹。要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动力,以整改促发展,以发展强整改。三是务必强化成果转化,以整改为契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推动强党建固根基,推动正师风强队伍,推动促教学提质量,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刮骨疗毒的决心、抓铁有痕的劲头,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为推动桃源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何斌讲话
刘宏清表示,对于巡察组反馈的情况和提出的建议,桃源一中党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迅速行动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整改思想根基。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清单,明确责任时限,形成协同整改格局,定期召开推进会,确保整改不偏方向、不减力度。二是聚焦突出问题,狠抓整改落地见效。对反馈问题及时进行分类梳理、对账销号,落实整改举措。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将整改中的好经验固化为制度,完善学校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四是压实治党责任,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学校党委将把巡察整改与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全面发展、校园和谐稳定等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将整改成效转化为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推动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桃源教育事业和国家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桃源一中党委书记刘宏清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二巡察组有关成员,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出席;桃源一中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教职员工参加会议。
图/伍芳兰 文/罗莺莺
一审:龚丽伟
二审:冯国华 郭卫平
三审:刘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