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必须体现新课改精神,全面落实“情感教育·生本课堂”理念,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问题为主体”的双主体思想,尊重学生思维权、表达权、演练权、总结归纳权,面向全体学生,尊重个体差异,严禁满堂灌、一言堂。认真备课,精心设计,坚持手写教案,严禁无教案进入课堂上课。
二、预备铃响后,带齐教案、教具等按时到达教室候课,提醒学生做好课前准备。上课铃响后,教师宣布“上课”,学生起立,师生相互问好致意。若发现缺席学生,教师要及时询问并处理。听课教师应提前到教室听课。下课铃响后,教师宣布“下课”,并与学生互致“再见”。
三、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课、下课,不得旷课、迟到或早退,也不得提前下课(体育课可提前5分钟)和推迟下课。第二节课的教师下课后要及时督促学生整队出操,第三节和第五节课的教师要督查学生做好眼保健操,眼保健操结束后师生才能离开教室。
四、教师用普通话上课。教学语言要规范、准确、清晰、精练、生动,语速适中,音量适当,富有情感色彩和感染力。教学板书用字规范,板书设计合理、清晰。
五、教师在课堂上要面带微笑,精神饱满,亲切自然,得体大方。须用站立姿势上课(特殊情况经年级批准),不准坐在椅子上(或桌面上)讲课。
六、教师要全身心投入课堂教学活动,不得处理与本堂课教学内容无关的任何事情。不准在课堂上接打电话或接待家长和客人,不得中途离开课堂。
七、教师必须为人师表,做到举止文明,仪表端庄,穿着得体。不穿奇装异服,不留怪异发型,不穿拖鞋、背心,不随地吐痰或乱扔垃圾,不吸烟,不戴墨镜,酒后不进入教室。
八、教师必须将情感教育贯穿于课堂始终,课堂上要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切实落实“后劲生”的四个优先权,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讥讽、歧视、侮辱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更不准以任何理由将学生赶出教室。
九、教师必须严格要求学生,维护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讲究教学卫生,重视教学安全,规范操作各类教学器材与设备,杜绝各类教学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