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的原则,经清理、公示、审议、公告等程序,我校现对部分应付账款进行核销。现将本次核销应付款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的原因
为加强我校内部控制与管理,提高财务报表信息质量,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校对长期挂帐的应付款项逐一进行了核查清理。
二、本次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的相关情况
我校拟对截至2022年6月30日已无业务往来的应付款项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其他应付款共6笔,总金额70012元,分别是韶山奇山电器厂232元、珠海鑫光科技实业公司25000元、长沙浪博10000元、新宇公司长沙分公司5000元、株洲乘达实业有限公司15500元、广州全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14280元。本次申请核销的应付款项形成的主要原因是:上述往来款项账龄已达10年,且近三年来相关单位及个人未与我单位发生业务往来;公司已经注销或被吊销注册登记,无法取得联系。我单位拟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并计入2023年度“其他收入”会计科目。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学校班子会议,审议通过了《桃源一中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其他应付款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0票。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各班子成员和党组成员认真核查财政局本次核销应付账款的情况,认为债权人无法联系,长期挂账无人催收等原因形成的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单位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关联方,同意本次应付款项的核销。
特此公告。
湖南省桃源县第一中学
2023年11月27日